红星新闻:13岁学生邀同学踢球摔伤致残,索赔19万余元被驳回

娱乐 (1) 2025-09-08 19:44:00

北京时间9月8日,据《红星新闻》消息,贵州13岁学生邀同学踢球摔伤致残,索赔19万余元被驳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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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报道,13岁学生郭某放学后邀请同学在学校足球场踢球时,在防守中摔伤,后经鉴定被评定为九级伤残。为此,郭某方起诉同学及学校,索赔19万余元。9月8日,贵州清镇市人民法院发布该起案例,驳回了郭某的全部诉讼请求。据介绍,郭某系清镇市某小学高年级学生。某天放学后,郭某邀约14岁的同学李某在学校足球场踢足球。踢球时,李某带球进攻,郭某迎面防守后摔倒受伤。受伤后,郭某被家长带至医院治疗,诊断为右胫腓骨骨折。后经鉴定,郭某因外伤致右腓骨下端、内踝及前踝骨折,被评定为九级伤残。

郭某家长认为,李某及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对郭某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,故诉请法院判令李某及其监护人、学校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交通费、鉴定费合计19万余元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郭某与李某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但是对事物已经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,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。李某的行为不存在侵害郭某身体的故意或重大过失,不属于侵权行为。因李某不存在过错,李某及其监护人不承担赔偿责任。郭某与李某踢足球是在放学后自发组织的活动,且郭某未能举证证明学校存在违反相应法律、法规以及未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的情况,故郭某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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